生态建设:从源头扭转生态恶化之势
党的十八大报告一大亮点即是创造性地提出“五位一体”的理论体系,首次明确“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美丽中国”的口号一时风行全国。习近平阐释说:“这标志着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表明了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2013年5月,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专门就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集体学习,在主持学习时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同时,他提出“两个清醒认识”: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从制度建设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到用途管制制度,从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到生态补偿制度,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到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生态建设的布局渐次展开。
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最优先的任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已经有了实质性进展。今年初,环保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这一制度设计旨在构建保障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现了中央政府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政策导向。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习近平在集体学习时表示:“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他论述说,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
在这一政策框架下,部分领域前期摸底工作已然拉开,譬如,2013年5月,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启动了“中国森林资源核算及绿色经济评价体系研究”,今年10月正式发布《中国森林资源核算报告》,为建立全面的森林资源与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提供了依据,而且,科学量化森林资源资产和生态服务质量,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工作之一。
宏观制度建设的同时,具体环保政策亦进展明显,尤其是社会高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之前,习近平表示,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自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三大环保行动计划就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深受雾霾之害的北京已率先推出《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了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并确定污染者担责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
另外,《清洁水行动计划》草案已报请国务院审议,《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也开始进行编制。
与此同时,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去年底,国务院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以具体法律形式强化了国家对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不仅是中央层面,地方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改革方面也有新的动作,以生态功能区建设为例,去年9月,重庆市按照全市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人口承载力不同,将全市划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五大功能区”配套相应政绩考核、财税金融保障机制,推动区域差异化、联动式发展。
当然,从长远观察,要改变传统GDP论英雄的固有思维,把生态文明建设置于突出位置,关键还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杨琳、韩冰、张冉燃、尚前名、李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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