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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书记要求修复于成龙墓地 村民称骸骨数日后被挖出(3)

  “高总现在都在租房子住。”这名朋友说,现在高林清几乎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了,今年2月,难以为继的高林清萌发了要无偿转让廉政文化园的念头。

  转让的内容包括廉政文化园建设的所有成果、净资产和政府债权以及3000多件高林清自己收集的和于成龙有关的文物资料等。

  消息发出后,联系高林清的个人和企业并不在少数,但筛选后,高林清并没有发现太合适的人选。因为这个事情,高林清还曾经给县里的某个领导专门做汇报,“当时我想,如果有7家企业或者更多企业愿意来做这个事情,那县里也许能帮忙把把关,看哪一家企业更合适一些。”但县里领导的意思表达却让高林清有些失望—这是企业行为,县里就不参加了。

  但本次王儒林调研考察吕梁后,在一次座谈会曾谈及高林清的事迹:“几年前,有位民间人士,他把自己办企业赚到的钱投到这里,钱不够,甚至住房也卖了,目前,他的投入已经难以为继。今年年初的时候,他就在网上公开无偿转让他所开发的项目,可见他不是为了盈利。我们一个民间人士,有这样的见识,这一点就值得充分肯定。”

  正是王儒林的批示不仅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也让高林清看到了新的希望。

  ——链接——

  于成龙小传

  时代周报记者张子宇发自广州

  “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这是历史书中记载的,被称为清代第一廉吏的于成龙的生活习惯。

  严格意义上说,于成龙算得上是一名遗民。于成龙出生在明朝时的山西永宁。明崇祯十二年(1639)时他参加科举考试,获得副榜贡生,本来可以成为一名明朝的官员,但他考虑到父亲年事已高,没有任官就职。没有成为明朝的官员也算是一种幸运,否则作为官员,在明清革代之际,要面临一个站队的问题。为明朝殉难,就没有了后来的廉吏于成龙,投降清朝,私德就有了污点。

  明朝时26岁的于成龙没有当官,然后他做了18年老百姓。直到清朝的顺治十八年(1661), 于成龙首度出仕, 任广西罗城知县。“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 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之后的他,官运亨通,先后任四川合州知州, 湖北黄州同知、武昌知府、黄州知府、江防道员, 福建按察使、布政使, 直隶巡抚。

  另外,于成龙长于词讼、断狱方面,常微服私访,先后处理地方上的疑案、悬案,使许多错案得到平反,获得了“于青天”的美名。以至于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第卷九第二篇叫做“于中丞”,记述了两件于成龙破案的故事。

  康熙二十一年(1682),于成龙迎来了他仕途的顶点。他升任两江总督,辖着江苏、浙江地区,是清朝最富裕的省份及主要赋税来源。据悉于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南京布价急速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鸟兽窜”。

  于成龙得到这样的重任,其实与康熙朝的政治理念有关。康熙是满清入关后才即位的,这个时候,作为满清夺取天下主力的八旗铁骑已经开始出现明显的腐化。原来朴素、彪悍的游牧民族特性迅速被汉族的农业文明所同化。各地的奢侈之风日益盛行,历史记载的一些肥缺较大的官员(如河道大臣)及豪商(如扬州的盐商)等个人生活的奢靡讲究。许多细节,从康熙朝出身的曹雪芹的《红楼梦》里就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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