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主管”王岐山: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反腐主管”王岐山即表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新华网将此总结为“应该由党纪处置的坚决以党纪来处置,应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并指出法治化是十八以来反腐的鲜明特点。
2013年11月,最高检察院召开的反腐法制化专家座谈会,明确提出如下动向:今后纪委“双规”的官员,确认可能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交检察机关调查,纪委不再全程查案。据媒体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1676人(含厅局级182人),同比上升32.3%,其中包括李春城、郭永祥等7名省部级干部案件,以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厅局级干部案件。
反腐败实践是依法治国的突破口。“道私者乱,道法者治。”腐败扭曲了法律实施,腐蚀了司法执法体系,错乱了立法、司法、执法之间的制约关系,让社会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守。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反腐败才能为法治营造基本的环境,反腐败与法治建设协同发展、相互促进和作用,将为社会发展起到基础性作用。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应进一步落实反腐败实践的法律主体地位,深化纪检监察和反贪体制改革,整合资源,达到执法执纪监督的协同运行。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人民论坛记者专访时表示,四中全会应该是个标志,标志着反腐工作从“治标”转变为“治本”。而这一转变从根本上说便是,我们要从反对腐败转变到预防腐败。下一步我们要“治本”,这主要体现在预防这一层面上。通过制度安排、法律法规来规范、限制、约束公共权力,使官员不敢腐、 不能腐、不想腐。我觉得这是四中全会在调整公共权力方面的一个比较大的改进或是突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是建设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目标是实现法治政府;建成法治国家与法治政府的同时,形成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长远目标,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核心是规范与制约政府权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形成全社会所有成员自觉信仰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与法治文化。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构成一体两翼的驱动格局,既相互补充,又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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