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关议题,被前所未有地提上了执政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日前,备注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问题作出专门决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信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带领下,“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有望早日实现。
习近平: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履新刚刚20天,习近平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如此明确党与法的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在人民论坛杂志刊发题为《习近平法治思维八大要义》的文章,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也是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内容最丰富的一个重要部分。习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12.4”讲话,2013年1月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 “2.24”讲话,2014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其他一些重要讲话,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和多个层次,系统阐述了我们党更加重视依靠和运用法治基本方式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深刻指明了在历史新起点上我国从以立法为中心向法治全面协调发展转变、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转变的大方向大趋势,全面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法治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思想。
习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推进依法治国,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建设法治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不得有任何动摇。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方式,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不是并列关系,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手段。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相互关系中,党的领导更为重要,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行的伟大探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是关键。党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切实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维护司法,带头守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北京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徐晓冬在人民论坛刊发《依法治国要处理好十大协同关系》的文章,其中提到立法适应与深化改革的关系,文章指出,30多年来,对于如何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我国主要采取了三种不同的策略:经验主义立法思想是改革时代不得已的选择;工具主义立法思想是改革手段的最优选择;通过立法寻找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平衡成为当代立法的主题词。
今年2月,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中央深改组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成立。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改革”方案,涉及15个领域60项改革举措。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名誉院长应松年认为,法治中国与全面改革同时进行的关口,改革本身就是促进法治化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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