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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黑中介四年涉4.6亿 工联会忧港现“诈骗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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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工联会立法会议员(左起)邓家彪、王国兴、麦美娟、郭伟强忧不法分子或骗徒利用法例漏洞在港建立“诈骗产业”/新时社报记者蔡文豪摄

  新时社网5月10日讯(记者 梁康然)中介公司涉骗财情况愈趋严重,工联会总结过去四年的求助个案,发现涉及各式中介公司的投诉不断上升,累积涉款近4.6亿元。不少求助者称,曾向警方求助被拒,警方以有关个案属“投资”或“个人债务”为由而拒绝受理。工联会认为,现行法例对中介公司监管不足,市民求助无门,忧虑不法分子或骗徒利用此漏洞在港建立“诈骗产业”,促请政府研究立法,加强监管各式中介公司。

  昨日工联会立法会议员王国兴、麦美娟、邓家彪、郭伟强举行联合记者会,他们表示,自2014年起至今,累积涉及中介服务的求助个案逾500宗。当中以“财务中介服务”(逾250宗)、“场外贵金属买卖中介服务”(逾200宗)最多。

  警指是个人债务拒调查

  麦美娟指,综合各个“财务中介服务”的投诉,涉事过程大致为,有人以不明途径获得事主的财务资料,例如得知事主刚刚申请借贷失败,不法分子就致电事主,覆述事主借贷失败的私隐,甚至宣称自己是某知名银行的代表,可为事主提供借贷。如事主信以为真,不法分子就会巧立名目要求事主签署契约,才可获得借贷。

  当事主签下契约,不法分子就会设局令事主违约。如契约要求事主不得再与其他财务公司借钱,不法分子就用欺瞒方式诱使事主前往第三者的公司去收取契约中的借贷。当事主不虞有诈取款后,不法分子就立即入禀,控告事主违约追讨赔偿。麦美娟称,不少事主透露曾报案被拒,因警方称事主签下契约,或认为事件属个人债务问题拒绝落案。

  另外一个中介陷阱涉及贵金属买卖。王国兴综合同类个案称,通常事主被游说参与炒卖场外贵金属去“搵快钱”,并要求事主授权经纪进行交易。无论市场状况如何,事主最终必然会失去所有投资,而经纪就肯定会获得佣金。有部分个案显示,事主损失第一轮投资后,不法分子会宣称为事主找“资深投资顾问”去赚回早前的损失,结果事主只会蒙受更大损失。

  假如事主前往报案,即使成功起诉,也因涉及场外炒卖,无完整的交易纪录而难以入罪。

  要求设立规管中介机构

  工联会指出,过去涉及中介公司的投诉个案,牵涉十多个不同行业,除各式金融产品外,更有健身中心、传销、外僱服务等等,总金额逾4.6亿港元。工联会批评现时的《放债人条例》仅规管财务公司或银行,并不涵括各式中介公司。

  工联会认为现时政府未能有效规管财务中介公司,不法分子或会利用漏洞,令香港变成国际金融罪案中心。工联会将会向警方、海关、消委会、金管局及财经及库务局等部门跟进,促请政府设立新机构规管财务中介公司,以免有不法分子损害本港金融地位,窒碍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发展。

  妇双重损失患抑郁

  化名为李太的业主透露,她在去年十二月向银行申请加按物业不果,几小时后就突然收到来电,对方宣称可以安排“中资银行”提供加按。李太信以为真,结果现金未到手,反被中介公司侵吞150万元,她更每天被财务公司追还“加按贷款”,在双重损失下,出现抑郁症徵状。

  李太称,当日申请加按物业不成,就有来电称“中资银行愿意为你提供特殊加按安排,并且利息特低”,但需要到指定律师楼处理手续。李太跟随对方指示,先前往一家中介公司商讨“特殊加按安排”,其间,中介公司人员从无表明个人身份或派名片,只是强调特殊加按安排可为她安排150万元,不过需由律师楼代为保管一段时间。李太完成手续后,从律师楼收到一张150万元的支票,有关人士要求李太将支票存入户口后,再提取现金交予指定律师楼保管一段时间可以避税。李太曾亲身到过该律师楼,以为没问题就将150万元现金分两期交予指定律师楼。及至本年一月,她再联络律师楼时,已经人去楼空。中介公司人员亦不知所终,只有财务公司职员上门追收“加按贷款”。

  骗徒趋隐蔽 事主上钓始“营业”

  图:商业罪案调查科三月起统筹追查不良贷款中介诈骗案件\新时社报记者陈卓康摄

  【记者陈卓康】吸血财务中介为逃避警方追查,诈骗手法近期转趋低调隐蔽,锁定急需周转的按揭业主游说签约后,才临时“搭棚”租用商务会议室充当办公室,签约后即人去楼空。警方近日更发现,有黑中介更“呃到尽”,骗受害人以信用卡透支现金预缴“保证金”或“中介费”。

  商罪科统查财务行骗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自今年三月起,从警区接手统筹侦查全港不良财务中介的举报,由去年八月至今年三月共录得601宗,总损失达3亿2600万元,今年一至三月则有193宗(详见附表),大部分中介骗局受害人为急需周转的一按业主,亦有年轻大学毕业生误信有低息贷款清数,借得的贷款几乎全被“中介费”侵吞,事主平白负上巨债。最惨苦主为一名退休银行职员,以超过20%高息借500万元,但实得6万元。

  商罪科总督察曾俊杰称,警方去年展开大型行动之前,此类中介常见租用油尖旺乙级写字楼“打开门做正当生意”,近期转向隐蔽式,多是等到有人上钓才开门用作签约,其馀时间重门深锁,亦有以短约租用商务中心的会议室,令事主以为是有规模的公司。

  曾俊杰表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上月已提出拟于今年第三季收紧放债人发牌条件,强制要求中介人登记及供公众查阅等新措施;首宗以串谋诈骗及串谋洗钱起诉财务中介的案件将于下月二十八日提堂,警方拟引用有组织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刑,最多可额外加刑三分一。

  近期主力调查财务中介的西九龙总区重案组总督察范俊业称,有不良中介会先派人查册,专向有财政困难的一按业主埋手,打电话冒认房屋署或银行职员,讹称按揭有问题要立即还款,继而指可介绍相熟银行转借二按;近月有苦主更被“榨到尽”,被游说以信用卡透支现金“碌爆卡”缴付中介费或“保证金”。他说,受害人交代不清、机构协助需时、集团分工仔细等,都是警方侦查困难重重的原因。

  商罪科警司陈国豪表示,被中介骗款的受害人无力偿还,或被财务公司按民事程序收楼,但大部分个案都未到此阶段,法官会考虑事主被诈骗的证据。警方尝试了解有关案件。

  商罪科总督察邓舜仁呼吁,如接到贷款推销电话应核实身份,不要误信“不成功不收费”,签约前清楚了解条款,如怀疑受骗,应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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