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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盘点内容“奇葩”的红头文件:公厕苍蝇不多于3只(3)

  用法治促管理方式转型

  面对奇葩文件曝光带来的不利影响,各地是怎么应对的呢?

  廉政瞭望记者发现,以上文件涉嫌违规、违法的,经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后,均得到较快纠正和弥补。如湖北媒体曝出汉川用红头文件帮“小糊涂仙”酒搞促销后,文件当天即被废止,有关领导被责令检讨,当地还集中清理了两年内的红头文件。

  但对绝大多数奇葩文件的决策者是否开启问责程序,至今仍鲜见报道。

  对奇葩文件带来的危害,专家感慨颇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闫尔宝分析,有的文件在法律规定外,给公民设定了权利和义务,或加前置条件,内容违反上位法,属于权力越界。

  “很多地方是黑头(法律)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四川省社科院一名专家告诉本刊记者,“与政府官微失误、官员说话不当相比,文件更正式,引起质疑的频率本应更低。却屡出低级问题,表明“官本位”和“权大于法”的思想,在不少人身上仍根深蒂固,行政管理方式亦亟待转型。

  近来,官方为解决红头文件内容的乱象做出许多努力。李克强多次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被认为指明了在依法治国前提下,权利与权力的合法边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今年新修的《行政诉讼法》草案,还确立了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

  “我们这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早经过了备案审查,但去函、通知等其他公文往往除外,而这些都属红头文件范畴。大到决策,小到标点,不出瑕疵难度较大。”西部某县纪委办公室主任陆敏认为,要减少奇葩文件,除了以上措施,还可建立发文责任追究制,实行总量控制,“关后门,堵前门”。

  前不久,有人建议成立网上“红头文件数据库”方便监督,陆敏很赞同,但“冒了汗”。他说,那条评论下有几千的点赞数,他感受到了公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期待。

  毋庸讳言,在行政管理中融入法治观念,减少文件低级失误,已到了十分紧迫的地步。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14年4月,媒体报道湖南双峰发红头文件,“请求”市政法委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之一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

  文_本刊记者李天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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