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而认真地观察中国政治的人会有一种感慨,那就是新领导层在打造中国现代政治秩序的道路上有着非常清晰的认知。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就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发表了独到而严谨的观点。梳理一下,有这么几层意思。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当今中国政治秩序的核心供给者,它制定着政治生活中的主要规则,并让自己的行为受这些规则的约束。
其次,国法是这些规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表现形式,是提供给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中共党员要带头遵守。
第三,党纪是这些规则在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现形式,是提供给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党纪严于国法。
第四,无论党纪还是国法,都是有强制力保证的,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有赖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义之道及其派生的责任伦理,那就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沟通传统的礼治秩序与现代的法治秩序,“党纪”起着桥梁的作用。它一方面生产和支持着现代的法,另一方面保护和转化着古代的礼,让当今中国政治秩序呈现出礼、纪、法“三合一”的局面。
在“法”成为国家主导性规则之时,切不可忘记“纪”和“礼”作为规则的重要性。正常情况下,那些循礼守纪的人比其他人更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对于执政党的党员来说,既遵守国家法律,又遵守党内纪律只是给自身增加了更多的约束,这是“士大夫文化”与“先锋队理论”的结合,它们共同在供给现代中国法治的过程中起作用。
王岐山努力让党纪国法与仁义之道接上轨,试图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寻找生成现代中国政治秩序的基因,这是文化自信的政治表现,这种自信比其他三种自信更加重要,更为根本。
自近代以来,面对西方文明的涛涛洪流,中国的知识和政治阶层徘徊于固步自封和食洋不化之间,二者都透露出深刻的文化不自信。在这种不自信状态下,很少有政治操作人士深刻辩析两种文化之间相克相生、相竞相融的关系。在中国走了一段弯路之后,在全方位的改革开放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渐渐感觉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基因中本来就蕴含着诸多政治因子,而在创新中前行的中华文化可以内生出所谓现代政治秩序。即使要改变原有文化因子的性状或排列顺序,也不需要外力的胁迫。
“仁”的性状稍作改变,就可以生长出现代的“正义”,而“礼”的性状稍作改变,就可以生长出现代的“法律 ”。中国共产党从无意到有意地成为这种改变的核心操作者。其领导人能够体认传统文化基因与现代政治秩序的关系,实在难能可贵,实为一大幸事。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这里稍作延伸。一提到“仁”,人们可能会想到“差等之爱”,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差等之序”。其实,那只是仁之性状的一个方面,也就是在私人领域表现出来的性状。在这个领域,人们根据亲疏远近的关系,将仁的功用如同心波纹一样扩展开来。这符合该领域现实人的基本特征。仁之性状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在公共领域中表现出来的性状。在这个领域,人们则需要克服亲疏远近所造成的障碍,将仁的功用无差别地投身到所有人的身上,也就是“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人。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现代正义的基本含义,它包括“己之不欲,勿施于人”和“众之所欲,施之于人”两个方面,前者为正义的基本内容,后者为正义的扩展内容。两种内容都是现代法律的理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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