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纪促法治
——法、纪、礼与中国政治新秩序
武汉大学教授 储建国
人类政治生活徘徊于自由和秩序之间,现代人的禀性似乎更倾向于自由而非秩序。然而,如果真的存在有秩序无自由和有自由无秩序两种状态,更多的现代人会选择前者。研究秩序如何生成,可以很好地判断自由的性质和空间,反之则不然。
政治秩序是什么呢?较宽的意义上,它是一种规则化的政治生活方式。要知道政治秩序如何生成,就要知道那些过政治生活的人们在遵守什么样的规则。福山说,良好的社会秩序有三块基石:强政府、法治和民主。如果从“规则”角度理解秩序,那么三块基石就变成了一块基石,也就是“法治”。强政府和民主都不构成秩序的要素,它们都只是某些“意志”的流动,而“法治”保证了这些流动符合某种规则。
根据福山的说法,中国有强政府,但法治和民主较弱,故而当今中国的政治秩序主要是靠强政府供给的。然而,如果强政府供给不出法治,“合乎规则”的政治秩序从何而来呢?如果不考虑“国法”之外的其他规则,就会过低地估计当今中国政治生活中的“秩序总量”。也就是说,当今中国人就应该生活在更加无序的生活当中。
如果当今中国的政治秩序总量比上述估计更多的话,那说明当今中国的政治生活中还供给着“国法”之外的规则。习近平说,古代“礼法合治”有重要启示。其实古代的“礼”在现实的家庭、社会和国家生活中多有外在的强制力予以保证,当这种强制力来自国家时,“礼”就呈现为“法”,当这种强制力来自于家庭和社会时,它就呈现为“纪”。
在当代中国,古代那些来自家庭和社会的“礼”所存不多,在“国法”不彰显的情况下,这可能意味着政治秩序的崩解。然而有一种东西适时弥补了“礼”的缺失,那就是“党纪”。自我生产着的中国新政治精英内心中尽管或多或少有古代礼的规范,但其政治行为更多地是依靠党纪约束的。如果没有了党纪,当今中国政治生活该如何地混乱不堪!
一些执着于法治思维的人也许不以为然,认为强调党纪,必然冲淡国法。然而,前面关于党纪与当今中国政治秩序的关系还只是一种描述意义上的判断。如果着眼于规范的意义,那么执政党的党纪生产、保障和补充着国家的法治,这是当今中国政治秩序的奥秘之所在。
很多不能够理解这一点的学者好像能够理解马克斯.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关系。其实,换一种说法,其主要内容是新教徒的内在纪律生产了现代经济的外在法律。随着外在法律不断生成和成熟,这种内在纪律渐渐压缩了自己的空间。但即使在非常现代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类似的纪律(不只是新教)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以这种视角来观察中国共产党党纪与现代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时,一些熟悉马克斯.韦伯的人就不太愿意承认类似的道理了。
洞察现代政治规律的人应该超越各种偏见,否则,就会对摆在自己面前的事实也视而不见。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面的决定给我们呈现了一个标志性的事实,那就是一向高度重视“纪治”的执政党正加速地供给着“法治”。二者之间并非你强我弱的关系,更不是有你无我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强化的关系。
笔者曾在一篇文章里谈到当今中国政治发展三部曲,那就是“五年整党,十年法治,十五年民主”。很庆幸新领导层正是按照这个顺序进行的,不过在速度上比预期的更快,有一种时不我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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