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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公务员聘任制被解聘不代表改革成功

  原标题:公务员法专家解读公务员聘任制

  有公务员被解聘,改革才算成功吗?

  有舆论认为,“零淘汰”意味着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的失败,没有退出机制是公务员队伍缺乏活力的表现。因此,如何看待公务员聘任制以及怎样推进改革,是一个事关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人物档案

  宋世明,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务员法起草专家组成员。

  对话背景

  作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探索,近年来,全国多地试行公务员聘任制。近日,两则消息引发了社会对这一改革的广泛关注。一则是“浙江省义乌市首批5名聘任制公务员即将上岗,年薪不低于30万元”,一则是“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人员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

  公务员聘任制目前还是新生事物,如何看待外界对其“高薪”、“零解聘”的质疑?实施公务员聘任制要达到什么目的?公众希望公务员聘任制能够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目前能否实现?这种改革对我国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有何借鉴意义?带着这些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宋世明。

  聘任制公务员为政府提供专业化人才

  中国青年报:公务员聘任制是公务员法中的规定,你如何看待这种公务员选任方法?

  宋世明: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这就明确了聘任制公务员应该在这两种职位上。

  我认为,现代行政管理对于公务员专业化水准的要求,决定了专业性人才对于机关的重要性。聘任制让政府可以直接选用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而不必在公务员队伍中自己培养各方面的专家。

  中国青年报: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在现有公务员队伍中选拔,能够招到这种人才吗?

  宋世明:很难,比如说高端的网络专家,通过公务员考试招考可能无法实现,如果按照公务员考试招进来,按照现有公务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招进来的这些人可能不是这个行业、这个领域的顶尖人才。

  中国青年报:除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公务员法还规定了另外一种可以实行聘任制的职位——辅助性职位,怎样理解这种职位?

  宋世明:比如机关里的打字员,完全可以使用聘任制的公务员,不必采用一贯的“一经录用、终身任职”的常任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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