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揭秘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涵盖预警到宣教

国新办发布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全文(3)

  四、言论自由权利

  中国政府致力于促进和保护本国人民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在中国,公民可以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意愿,发表研究、创作成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实现言论自由的手段日益丰富,获取信息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言论自由空间不断扩大,言论自由权利不断发展。

  公民实现言论自由的途径和手段日益丰富。2013年,中国出版各类报纸482亿份,各类期刊33亿册,图书79亿册(张);有线电视用户为2.29亿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为1.72亿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4%。近年来,中国各种新闻传播媒介更加重视联系群众、面向实际生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众通过新闻传播媒介自由地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讨论国家和社会的各种问题。

  互联网成为公民表达意见和发表言论的重要渠道之一。20年来,中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起了覆盖全国、惠及全民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普及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2013年,国家继续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普及推广卫星通讯、光纤通信、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实施“宽带中国”战略,首次将宽带网络作为新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截至2013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域名总数为1,844万个,网站总数为320万个,网页数量为1,500亿个;论坛/bbs的用户数量为1.2亿人,博客和个人空间用户数量为4.37亿人,社交网站用户数量为2.78亿人,网络文学用户数为2.74亿人,网络视频用户数量为4.28亿人,微博用户数量为2.81亿人,即时通信用户数量为5.32亿人;手机 即时通信用户为4.31亿,手机微博用户达到1.96亿。截至2013年底,中国提供互联网教育信息服务的网站有5,820个,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有703个,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服务的网站有783个,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有282个,提供互联网出版服务的网站有292个,提供互联网电子公告信息服务的网站有2,010个。

  有效保障信息获取是言论自由实现的前提。在中国,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需要的信息。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立法公开、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政务信息有效供给状况持续改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重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地方人大实行立法旁听,并通过人大官方网站等媒体,对通过的法律及时作出权威解读,使各方面准确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法律的原则、内容。国务院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化。2013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围绕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50多场;各部门各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吹风会2,100多场。越来越多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走上新闻发布前台,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裁判的知情了解。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建成,各级法院全年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全程直播薄熙来案庭审情况,受到广泛、积极关注。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为公众有效获取信息提供服务的水平大大提高。

  中国社会存在广泛的言论自由。学术领域的探索和讨论,涵盖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公众都可以对各种政治问题进行自由的讨论。政府的重要政策都会在事前和事后得到广泛讨论,各方面立场的意见都能充分表达。互联网的普及和完善,极大地扩展了言论自由空间。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论坛、网络新闻、博客/个人空间、社交网站、网络文学、网络视频、微博、即时通信等多种互联网平台发表言论。每时每刻都有海量言论被网民发表出来。据统计,中国网民每天发布和转发微博信息达2.5亿条,每天发送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信息超过200亿条。根据对新浪微博和腾讯微信等7家网站所发帖文的统计,在2013年网民关注的20大热点事件中,前12位的帖文都超过了200万条,其中排第一位的帖文数量超过4500万条。网民言论关注的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司法案件、民生问题、个人权益保护、医患纠纷、反腐败等各方面。

  言论自由的有效实现为公众监督政府提供了保证。人们可以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反映社会问题,对各级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中国地方政府网站普遍设立了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等,接受民众的来信。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开设了举报网站,便于公众反映问题。公众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批评,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成为政府改进工作和决策的重要参考。

  五、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人身权利的保护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保护水平的最重要的标尺之一。2013年,中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采取专项行动打击拐卖犯罪、查找解救被拐妇女儿童,依法惩处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完善冤假错案防止、纠正机制,多措并举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公民人身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在中国,实行了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在特定条件下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的施行和刑法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劳动教养制度的作用逐渐被取代,劳动教养措施的使用逐年减少。自2013年3月起,各地基本停止使用劳动教养。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并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制定实施《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3年,全国共侦破拐卖妇女案件5,126起、拐卖儿童案件2,765起;利用全国公安机关打拐DNA信息系统为631名儿童找到亲生父母。制定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严厉打击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2,395人。

  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等权利得到特别保护。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和尽可能限制非自愿医疗原则,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强迫精神障碍患者从事生产劳动。

  依法惩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201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500,055人,提起公诉580,485人。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5万件,判处罪犯32.5万人。

  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2013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等文件,深化错案预防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全方位、全过程、即时性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当606件,监督纠正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2,153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3,89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2,873件次;督促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监督纠正超期羁押432人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共548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最多的司法解释。非法证据排除、上诉不加刑等保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原则得以细化落实。2013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应当排除;未在规定的办案场所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并对在申诉中发现的冤假错案,依法予以再审改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羁押者的人身权利得到更好保障。2013年,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办案区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实行讯问询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实施新的《看守所建设标准》,深入推行看守所医疗卫生社会化,要求所有看守所都要向社会开放,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人民检察院按照“全面、全程、全部”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针对生产生活领域存在的威胁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安全的因素,国家加大了相关工作力度。立法部门针对人身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了相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法,重点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监管,确立了特种设备身份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和报废制度等,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执法部门持续强化全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共排查治理隐患681.5万项,整改率97.9%。加大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力度,查处重特大事故44起,结案周期同比缩短109天,并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火灾、矿难等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066人。国家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制定实施有关司法解释,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各级检察机关全年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0,5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78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2,082件,判处罪犯2,647人。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