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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发布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全文

  原标题: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全文

  2013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中国人权事业又取得了新进展。

  这一年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各项事业的发展,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中国的发展进步,使每个中国人都得到发展自我和服务社会的机会,都享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中国的人权事业正在向更好更高的目标迈进。

  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在以下若干方面取得的成就备受瞩目: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衣食住行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更好的保障。

  ——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更有保障,生活更有尊严。

  ——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首次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加强对权力的约束,严惩贪污腐败,建设廉洁政治迈出重要步伐。

  ——协商民主制度化持续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健康发展,公民依法有序实现民主权利形式更加多样,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政务信息更加公开,公众言论自由的权利得到保障。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多措并举防范冤假错案,遏制刑讯逼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公民人身自由与生命健康权利更有保障。

  ——国家对少数民族继续实施倾斜性政策,少数民族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利。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步伐加快,人权保障事业全方位推进。

  ——残疾人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进一步改善。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法惩治环境侵权犯罪,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人权事业永无止境。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任何一个客观理性的观察者,都会得出公正的结论。同时,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中国,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仍需做出更大的努力。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人权事业才会有更好的发展,全体中国人民才能实现更加全面的发展。

  一、发展权利

  2013年,中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广大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得到更好的满足,中国人民的发展权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2013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保持了7.7%的较快增长。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保持在2.6%的低水平。全国粮食产量达到60,193.5万吨;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3,741万辆;固定电话用户26,699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新增11,696万户,达到122,911万户。国内游客32.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3%;国内居民出境9,819万人次,增长18.0%,其中因私出境9,197万人次,增长19.3%。

  多渠道扩大就业。在就业压力大的情况下,中国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稳增长、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在发展的基础上创造更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注重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业。2013年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比2012年多增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的较低水平。加强技能培训,全国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2,049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227.5万人次,创业培训208.2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48.7万人次,其他培训64.6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398万人。帮助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全年共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2万多场,培训农民工938.4万人次。更加关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通过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和创业。

  劳动者权利得到切实保障。2013年,全国有27个省(区、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17%。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2,609元,比2012年增加319元。全国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维权机构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截至2013年,各地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60%,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建率达91.6%;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院率为72.7%,同比增加约20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基层工会组织277万个,比2012年增长4%;全国签订有效集体合同129.8万份,比2012年增长6%,覆盖364万家企业1.6亿职工,分别比2012年增长18%和9%。加大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力度,773.9万人次困难职工得到帮助。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推进。2013年,中央财政下达2,003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660万套,基本建成540万套。截至2013年,全国累计解决了3,600多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地级以上城市均制定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住房保障制度由仅覆盖城镇户籍家庭扩展到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年改造农村危房266万户。

  农村扶贫开发扎实推进。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94亿元,比上年增加了62亿元。2013年全国农村共有1,650万人脱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389元,比上年增加78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8%,增幅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基层贫困地区教育保障力度加大。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21,877亿元,增长3%,对农村贫困地区予以重点倾斜。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90亿元(含地方试点奖补资金22.18亿元),食堂建设专项资金近100亿元。截至2013年,共有3,245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补助政策,其中:全国22个省份的699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包括新疆兵团19个团场)开展了国家试点,覆盖学校9.59万所,受益学生3,200万人;19个省份的529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覆盖学校3.98万所,受益学生1,002万人。中央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1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65亿元,支持和引导地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地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安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6.4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500万人;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0个省(区、市)向社会公布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实施方案,12个省市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

  公民享受更加优质、均等的文化服务。继续实施《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开展创建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中央和各地投入创建的财政资金超过180亿元。截至2013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成1个国家中心,33个省级分中心,2,843个市县支中心,29,555个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60.2万个行政村(社区)基层服务点,部分省(区、市)村级覆盖范围已延伸到自然村;已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42,654个,其中乡镇27,706个,街道2,282个,社区12,666个。2013年,全国公共图书馆共发放借书证2,877万个,比上年增加393万个;总流通人次49,23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795万人次。2013年,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28.84万场次,服务人次43,431万人次。国家通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将公共文化资源直接输送到基层。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19.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1%。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达170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10.55%。在资金支出时切实贯彻落实增量经费主要用于基层、用于农村的规定,并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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