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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解局深改组司改:民告官 还难不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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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难题

  当然,岛叔也考察过一些基层政法系统,深知一项改革的推行,绝不是耍嘴皮子。真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还有四个难题在推进的过程中要下大力气破解。

  首先是如何让当事人切实感到方便快捷。虽然“包大人”的脸很黑,但对老百姓打官司,还是要学会微笑服务,便捷、贴心服务。这方面,有不少好的做法,比如网上立案,或者借鉴医院的做法,搞预约立案,“导诊”式立案引导,以及巡回立案等等。相信只要真正把“服务”装在心里,办法总比困难多。另外,对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也要加强法律援助。

  其次,化解矛盾纠纷还要有更多手段。矛盾纠纷化解是多方面的,在现有体制下,除了对簿公堂,还有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各类调解形式。立案登记制要与各类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等同步推进。所谓“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尽可能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对一些法院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也要切实负起责任,推动矛盾纠纷真正解决。也就是说,矛盾纠纷的解决不能全推诿给法院,有些事是政府挑起来的,总不能让那个法院去帮“擦屁股”。各有关单位、各项机制都要联动起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也有岛友会问,立案登记制好是好,那会不会助长虚假诉讼、违法滥诉等问题,不是有不少人纠缠闹事,冲击法院秩序吗?岛叔认为,关键还是要树规矩。该维护的合法权益要不遗余力地坚决维护,该打击的违法行为要旗帜鲜明地坚决打击,法律是“暖男大白”,但也不是“纸老虎”。当然,面对立案登记制很可能带来的案件量增长,法院要做好充分准备,比如对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做好诉前调解、诉讼调解等。法院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也要更加细致,尽量把争议焦点弄清楚、把证据固定好,提高庭审效率,避免久拖不决。

  最后,立案是立了,但会不会暗箱操作,判得不公平?前面说到,法院不立案,不排除一些地方因素的干扰。前几天,中央已经出台规定,针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过问和插手案件,明确要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而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的制度也将很快出台。这就是斩断权力的手伸得太长,干扰司法。同时,熟知法院业务的岛友们也知道,在现行法院考核体制下,一些法院为了提高“年度结案率”,就采取在年底故意不立案的“技术手段”,对此,中央政法委也明确将全面清理各类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年度结案率是其中之一。当然,要把这些规定落实到位,还要加强上级法院的监督,以及人大、检察机关、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这个在规定中都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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