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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人大担宪制职责 8·31决定指明普选方向

  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昨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新社

  新时社网3月9日讯(记者 朱晋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昨天下午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人大常委会8·31决定,为下一步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行政长官普选具体办法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对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具有重要意义。有港区人大代表指出,基本法和人大相关决定是落实普选的宪制基础,依法实现普选,才是有源之水、有根之木。

  张德江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过去一年,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对若干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有力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并首先提到为香港行政长官普选下决定。

  定原则指方向实现普选

  张德江表示,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依法推进香港政制发展负有宪制责任,有必要就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和相关问题作出决定。

  张德江又说,常委会依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解释,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为下一步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行政长官普选具体办法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顺利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斥反对派异想天开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陈智思表示,中央已多次表明人大决定不会变,港人应该在人大框架下踏出普选的第一步。他认为,即使否决政改方案,再等五年,甚至十年,香港的普选行政长官都是从这一步开始,无可能一步到位,因此他不认同一些反对派人士声称,否决政改后可以争取到一个更好的普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商总会会长王庭聪表示,在“一国两制”下,人大对香港政制有宪制责任,反对派企图以各种藉口、手段推翻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异想天开,不会成功,张德江说人大代表要“民有所乎,我有所应”,现时香港主流民意就是希望2017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反对派应思考民意,不要再与民为敌。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社联理事长陈勇表示,张德江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常委会对政改问题作决定的宪制责任,港人应该明白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是香港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宪制基础,依法落实普选,才是有源之水、有根之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金发局主席史美伦表示,希望香港人明白道理,立法会议员能够聆听市民的声音,令政改能够通过,使香港经济得以继续发展下去,若政改不能通过,将“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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