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更适合担当独董
胡汝银:一是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要有一个比较好的法制秩序,同时也要有一个比较健全的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文化。比如说强调正直,强调独立董事会的独立运作等等。
二是确保独立董事提名与任命的独立性。在选举过程中应该通过比例提名、分类选举、累积投票、内部人回避等机制,来提升中小股东选择独立董事的权利,消除大股东在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中的影响力和干预。
三是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信息披露。建议修改《上市公司年报准则》,在现有文字说明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公司详细披露各位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四是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在激励机制方面,应偏重于具有长期效应的股权激励,改变报酬完全采用现金形式的短期化做法,通过股权激励形式让独立董事真正在乎这家公司,认真履职。
高明华:应改变现有的选聘独立董事制度,建立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从职业经理人中选聘独立董事。
在成熟市场,一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往往会选聘其他企业现职的CEO担任。这样,其履职独立董事的能力直接关系到社会对其评价,无形中形成了市场约束机制。
对于独立董事而言,只有将独立董事职责履行好了,其CEO的角色才被公众信任。
同时,这种方法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选聘的独立董事也是对企业有着管理经验的人才,能够较好地履职。
董登新:可以考虑通过考试建立一个独董的人才资源储备库,对上市公司的独董从外部来认定,以此撇开上市公司大股东提名的特权,使独董发挥独立的作用。
在薪水方面,建议所有的上市公司拿出一定经费上交第三方机构如上市公司协会,再由协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统一发放薪酬。以此改变独立董事“为五斗米折腰”的现状。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李勇|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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