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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厅10年两任厅长落马 被叹死都拦不住贪

  原标题:中国网事:前任的死刑为何没“拦住”交通厅长贪腐

  新华网贵阳5月19日电 5月1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坐在被告席的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应该不会忘记,整整10年前,他的前任卢万里就是在这里被判处死刑。

  前鉴不远,后车即覆。卢万里的死刑,为何没有“拦住”程孟仁“前腐后继”?

  十年“落马”两厅长 “死都拦不住”

  和61岁的程孟仁一同出庭受审的,还有他47岁的情人何文。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1年间,程孟仁利用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便利,通过给交通厅下属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关照何文承接工程的方式,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后转给他人,从中收取好处费。何文先后承接了石料供应、隧道工程、重油供应、边坡绿化等工程项目,之后将工程项目转给王庆、高程、杨庭林等人,程孟仁与何文共同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04万余元。

  2002年至2012年,程孟仁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车晓宇、高程、崔永进和安顺林木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申建新的请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开发工程、装修工程、隧道工程、重油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单独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7万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1804万余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差不多就在整整十年前,2004年5月1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贵州省原交通厅长卢万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02年1月,卢万里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33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物价值2559万元。除收受的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559万元和能说明合法来源并经查证属实的财产共计人民币326.9万元外,卢万里对价值人民币2651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卢万里2005年12月16日在贵阳被依法执行死刑。彼时,程孟仁官至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实际上,程孟仁案发后,当地坊间和机关都在感叹:“卢万里的‘死’都没拦住后任者继续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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