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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办扶持农民承包地入股混合所有制企业(2)

  重点扶持龙头企业

  按照“2014年工作要点”,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农业产业链,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原则,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变“小而散”的扶持方式。这也意味着,更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将得到更大力度的扶持。

  “过去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农户更容易盲目生产、产销脱节,从而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明显,比如前两年的‘姜你军’、‘蒜你狠’等。”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不仅可以通过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而且更容易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合理地安排农业生产,稳定农产品市场。”

  对于补助资金投向,“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产业化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股份合作社吸收农民承包经营土地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

  江苏已率先开展了更加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的试验。数据显示,江苏全省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超过50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二,拥有5.8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居全国首位。但是这些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及农民之间,更多的仍是买卖式的合作关系,缺乏稳定性。

  对此,江苏开展“企社对接”项目以探索新型利益联结机制,1个龙头企业联合3个合作社,其中龙头企业实施加工或流通项目,合作社实施种植或养殖基地项目。试点中,龙头企业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相当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0%,折合成股份返利给对接的合作社,作为合作社参与企业盈利分配的依据。

  江苏省农发局局长唐铁飞认为,“在新型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过程中,要稳步有序推进,不要在政策上搞简单的‘一刀切’,并尽可能保有创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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