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梅州市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299项项。图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丰顺埔寨烧火龙。
何森垚 摄
有《诗经》遗风的客家山歌在这片土地上广为传唱,被誉为“南国牡丹”的广东汉剧在这里上演,“鼓盆而歌、长歌当哭”的席狮舞在人群中舞出客家人特有的质朴、亲和……梅州作为客家民系聚居地之一,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原生态客家文化资源,这些文化遗产是客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间瑰宝。为此,梅州被文化部批准设立第五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随着时代的变迁,有些文化遗产已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之中,再难寻觅踪迹。为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日前,记者从市文广新局获悉,《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已获文化部批准实施,这标志着梅州将在更高层面、更科学系统地对原生态客家文化进行整体性保护。
●南方日报记者 陈萍
列入四级非遗名录299项
“要唱山歌只管来,拿条凳子坐下来;唱到鸡毛沉落水,唱到石头浮起来。”在梅州青青的山梁上,潺潺的溪水边,广阔的田野里,秀丽的梅江河畔,可以听到宛如天籁之音的客家山歌。据考证,客家山歌继承了《诗经》十五国风的风格,又受唐诗律绝和竹枝词的影响,脱胎于魏晋南北朝乐府民歌这个母体,是客家人长期劳动和生活中集体创造的民间文艺奇葩。
衣冠南迁的客家人在颠沛流离中为更好地生存而融合沿途区域文化,与此同时不忘传承中原文化,从而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梅州客家文化。
客家民系中的宗族社会与客家话、客家民居、以及崇尚中原正统文化、崇文尚武、耕读传家的文化习俗和客家传统饮食、服饰、礼仪等,创立和传播儒学、理学、风水学流派独树一帜,共同成为客家文化的显著特征。
从赣闽粤三地客家文化发展的历程看,梅州客家文化呈现出浓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特色。在赣南、闽西、粤东的客家文化聚居区,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不同的历史演变阶段和客家文化发展阶段,使同受中原农耕文化影响的客家文化,在赣南、闽西、粤北三地又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点。
赣南地处内地山区,耕读文化影响较之浓厚;闽西和梅州地处沿海,受海洋文化影响,是耕读文化向海洋文化的过渡区域;地处粤北的梅州,受广府民系和潮汕民系的文化影响,使其客家文化更具有开放性和融合性,不仅使梅州成为客家文化从山区走向世界的窗口地区和客家文化向外传播的核心区域,也是海内外客家人共同的精神家园,在全世界客属地区中拥有坚实的中心地位。
在丰富多彩的梅州客家文化中,客家围龙屋营造技艺精湛,风格独特,其居住习俗体现了客家人的传统宗族伦理观念。梅州客家山歌、广东汉乐、火龙舞、席狮舞、广东汉剧、五华提线木偶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更是客家文化代代传承的生动见证。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梅州市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299项(各级名录重叠项目不作重复统计)。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席狮舞、广东汉剧、五华提线木偶、埔寨火龙)、省级27项、市级65项、县级201项。
年轻传承人仅占总数一成
在五华县龙村镇南洞村,一阵高亢嘹亮的唢呐声吸引了众多乡亲围观驻足,“七盏灯”艺人彭炽宏正吹着唢呐,身上顶着七盏灯,踏着稳健的步伐走进厅堂,两边各有一位乐手持着小锣、小钹为他伴奏,更添喜庆的气氛。
“七盏灯”是五华民间文艺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是乡村办喜事时庆祝的一种艺术形式。起源于清朝初年的“七盏灯”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艺术形式特别、难度较大、自成体系是这一民俗活动的特点,但在多元化的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表演艺人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七盏灯”的技艺陷入失传的困局。
像“七盏灯”这样面临失传困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不少,松口山歌、埔寨纸花、围龙屋营造技术等均存在传承人老龄化,缺乏年轻传承人的问题。
据统计,截至2016年,梅州保护区内现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298人,其中国家级4人、省级34人(含去世5人)、市级53人(含去世1人)、县级207人(含去世2人)。
在这些传承人中,年龄在80岁以上的高龄传承人有20人(其中年龄最长者96岁),占总数近7%,70-79岁的传承人共33名,占总数的11%,此年龄段传承人经验丰富,是该行业的代表人物;40-69岁的传承人共102名,占总数的69%,他们是传承人的骨干力量;而20-39岁的传承人共35名,仅占总数的12%。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学了,一是因为没有兴趣,二是因为工资低,看不到出路。但是传统文化的传承还是得靠年轻的一辈啊!”说起人才的培养,已经年过半百的五华提线木偶项目传承人李新贤满是惆怅。
李新贤道出了许多老一辈传承人的心声,在他们看来眼下最要紧的就是找到继承人,让璀璨的传统文化再次焕发活力。
然而,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的因素不仅是“青黄不接”,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等改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存续环境,致使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难以适应现代生活,传承空间萎缩,传承条件困难,还有部分传统手工生产被机械化生产所替代,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要素无法得到有效传承。此外,一些保护理念不正确或保护措施不得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形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整体性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梅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迫在眉睫。早在2010年,梅州就被文化部批准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该区是以客家文化的核心区——梅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依托,对客家文化的诸多表现形式,尤其是对以活态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的区域。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研论证,缜密的设计规划,《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下称《规划》)在近日已获文化部批准实施。《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
《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体系与保护机制,对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保护,修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链,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使梅州保护区的文化基因保持生命力。
同时,《规划》还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使文化生态系统维持平衡完整,保护梅州客家文化生态区内的传统信仰与传统节日民俗活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物质遗产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需要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根据《规划》要求,2017—2030年,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计划建设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中心、6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推进4个县(市、区)、30个镇的重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还提到要引导文化创意企业,积极研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生产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品、衍生品,促进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形化、市场化和产业化。
“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重点在于整体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产业化。”梅州市文广新局局长温文青介绍,下一步将制订出台办法,采取项目、传承人、工厂“三位一体”的办法,建设一批“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与文化事业、旅游业相结合发展,能够有效地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以旅游来带动梅州客家传统文化的社会宣传工作,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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