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器材
公然在互联网上散布全国某专业技术资格考试vip保过信息,招募枪手和考场内往外传题的学生,用无线电设备作弊。
近日,北京警方多警种协同作战、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目前,10人均已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另一人被取保候审。
网上散布保过信息
近日,北京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全国某专业技术资格考试vip保过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出现。为确保考试公平性,北京警方组织网安总队、机动侦查总队和通州分局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一个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团伙逐渐进入警方视线。该团伙成员有明确的分工,有负责组织联络的、有负责考试作弊器材培训的、有负责招揽考生的、有进入考场向外传题的,还有负责作答当枪手的。
在考试举行的前一天,专案组发现嫌疑人鲁某、代某某等人组织考生到燕郊一宾馆,向他们发放考试作弊器材,并现场进行了培训。专案组经研判确定,该犯罪团伙拟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向考生发送试题答案。此外,专案组还发现该犯罪团伙在通州两处考点附近设置信号发射点,并安排专人联系、接送负责答题的枪手在此入住。此外,警方还掌握了该团伙其他成员情况。
百名警力出动抓获嫌疑人10名
为了将嫌疑人全部抓获,防止有漏网之鱼,专案组决定在9月9日第一场考试即将结束时,采取不影响考试的方式将嫌疑人和作弊考生依法控制。
9月9日一大早,专案组部署100余名警力在相关涉案场所及嫌疑人落脚点准备实施抓捕。在宾馆附近连夜蹲守的民警发现,一嫌疑人驾驶一辆红色轿车在宾馆及考场之间来回接送考生。接送完最后一名考生后,其在考点附近架设信号发射装置。见时机成熟,警方统一行动,一举在考试现场及宾馆等地抓获嫌疑人10名,并查获从事作弊活动的考生20名。起获作案用无线发射设备12件、无线接收设备25件及作案用电脑5台、隐形摄像机2台。
经审查,鲁某和代某某系考试作弊的组织者。二人于2015年因组织考试作弊被依法处理后,在利益的趋势下,不知悔改、重操旧业,预谋在2017年再次作案。鲁某通过互联网购买了无线电设备等考试作弊设备,招募枪手和考场内往外传题的考生。代某某通过贾某(考试培训机构负责人)等人从参加考试培训班的学员中招募作弊考生,并从中收取培训费和保过费2万至5万元不等。张某(系考生)携带隐形摄像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拍摄考题传给考场外的枪手,枪手对考题进行解答后通过无线电设备传给作弊考生。
考生交4万元帮拍考题
据嫌疑人张某供述,自己于2015年起参加此项考试,但一直没有通过。在报名参加今年的考试后,从网上看到保过信息,便动了歪心思,联系上组织作弊的嫌疑人,称他可以携带摄像器材进入考场拍摄考题,传至场外由枪手作答后,再将答案传给他和其他考生。张某为此还支付了4万元费用,没想到第一场还没考完就被抓了,不但损失了钱财,还触犯了法律,感到十分后悔。
经工作,专案组从嫌疑人贾某处起获涉案银行卡一张,内有赃款52.1万元,起获现金2.4万元,据贾某交待另有23.4万元赃款已先期交给鲁某,另外从戴某身上缴获现金赃款3万元,上述赃款均为此次作弊案考生先期交付的作弊费用。目前,鲁某等9名嫌疑人(含枪手)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贾某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记者 匡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