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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招标公告

受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招政采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北京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参加投标。

一、 项目预算:400万元

二、 招标编号:ZC16100A

三、 采购内容:

为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精湛技艺,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组织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2016年内完成10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工作过程及成果达到文化部关于抢救性记录工作的有关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每位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费用40万元,总计400万元。

10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梅葆玖(京剧)、谭元寿(京剧)、赵燕侠(京剧)、王金璐(京剧)、谢锐青(京剧)、纽骠(京剧)、丛兆桓(昆曲)、雷雨霖(鹤年堂中医药养生文化)、康玉生(北京宫毯织造技艺)、孙志均(八卦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及购买须知: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0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需另支付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恕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通过年检且有效。(原件备查)。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委托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开 标 时 间: 2016年3月18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012室。

八、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九、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

联系电话/传真:010-62231276

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政采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层

邮政编码:100036

电 话:010-63966960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刘女士

项目联系人电话:010-63966960-820/818

传 真:010-63966960-828/830

电子邮箱: zfcg@zzzc.co

开户名称:中招政采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

帐 号:0200 0660 0902 1012 788(请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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