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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贾理

发布时间:2016-02-19 17:54:28| 来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徐忠彪 非遗身份证:苗族贾理 入选时间:2008 类别:民间文学 自我介绍: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和黔南州十来个县市的苗族地区,世代流传着一部苗

非遗身份证:苗族贾理

入选时间: 2008

类 别:民间文学

自我介绍: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和黔南州十来个县市的苗族地区,世代流传着一部苗语称之为Jax(音“贾”)的口传经典。

贾里是一部在当地苗族人民当中最具权威和影响的古籍经典,是苗族文化内涵最为厚重的一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苗族文学、史学、哲学、法学、民俗学、自然科学、巫学、语言学等的综合集成,是一部古代苗族的“百科全书”、“法典”、“圣经”。它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苗族农耕社会与苗族传统文化的原生态面貌。2008年,《苗族贾理》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11月,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苗族贾理》。

“贾”是苗语“jax”的音译词,在丹寨苗语中有“讲、说、评、论”等含义。苗族贾理是苗族婚俗的根源和依据,本人掌握贾理又有一定的汉文化知识,能用汉文记录苗族贾理和礼俗,对保护和传承有一定的帮助。本申报书所述“贾”的情况,是指在丹寨县境流传的“贾”。“贾”叙述了开天辟地、人类产生、洪水滔天、兄妹结婚等远古传说,描绘了苗族从远古到清代的历史发展脉络,记述了苗族的历史大迁徙轨迹及部分支系,反映了苗族与汉、布依、侗、水、么佬、畬等民族及革家等民族共同体在历史上的互动关系;

“贾”记述了许多关于人类及自然界中的矛盾纠纷与调处的故事、案例,反映了苗族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及对自然现象的认识;

“贾”记载了苗族婚姻制度的历史演变及诸多婚姻习俗;“贾”记载或反映了火的发明、苗历、农业、酿酒、冶金、造船、造木鼓造芦笙等自然科技;“贾”记载了吃鼓藏等祭祀活动,记述了众多鬼神邪煞的来历;“贾”吸收了苗族神话、传说、故事、理词中的精华,许多相对独立的部分,就是一篇篇或长或短十分优美的文学作品;“贾”保存了很多古词汇、土语词和成语、格言、警句,荟萃了多种口述作品样式的艺术表现手法,有些还是仅“贾”独有的。可以说,“贾”是苗族文学、史学、哲学、法学、民俗学、自然科学、巫学、语言学的综合集成,是一部苗族“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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