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第29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同时,本批公告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5批)》,共包括95户企业的493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92户企业409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18户企业81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2户企业3个型号。
其中,纯电动轿车/乘用车方面,北汽、长城、华泰、江淮、东南,比亚迪、海马、力帆、野马、奇瑞、江苏九龙等11家车企的24款车型入选。
纯电动客车方面,一汽、东风、北汽福田、长安、黄海、亚星、安凯、新福达、宇通、比亚迪、中植汽车、野马汽车等200余款车型入选。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方面,亚星、中通客车、成都客车等品牌车型入选。
纯电动专用车方面,东风汽车、一汽吉林、北汽、北汽福田、红星汽车、凯马汽车、金杯汽车、黄海汽车、安凯、江淮、新福达、新龙马、新楚风、比亚迪、力帆、长安、大运汽车、通家汽车、奇瑞汽车等100余款车型入选。
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发布的上述目录是更新版,曾发布的目录里有498款车型,新版目录撤销了5款车型:东风汽车公司东风牌EQ5040XYACBEV4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凯迪拉克(CADILLAC)牌SGM7200KACHEV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汽牌SX5040XYBEV6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威牌CSA6454NDPHEV插电式混合动力运动型乘用车;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威牌CSA7104SDPHEV2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据了解,被撤销的五款车型其配套动力电池来自LG、三星、GM等企业。
此外,依据12月20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罚〔2016〕00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罚〔2016〕00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罚〔2016〕00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信装罚〔2016〕005号),工信部还把4家车企的11款车型撤出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这四家车企为: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车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