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回族一般在本民族内部通婚,如欲缔结婚姻的双方中女方为非穆斯林,回族的通常做法是,首先女方要自愿“进教”,通常由阿訇举行一个比较庄重的仪式,其次女方要以“从夫居”的形式生活,这是回族缔结婚姻中“许进不许出”的原则的重要体现。
回族婚俗“耍公婆”
回族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都选择星期五为婚期,因为这一天在回族的习惯中认为是吉利的日子。回族规定斋月期间不得举行婚礼。
结婚前一天,男方要向女方家送礼,女方要向男方家回礼,这种形式被称为过大礼。男方送给女方家的礼物中,有肉食、果品、装饰品等,其中肉食、果品类是送女方家宴请宾客用的,而装饰品类是送给新娘装扮用的。这些礼物由阿訇带领男方家的人送到女方家。女方的回礼一般是新娘陪嫁的东西,如家俱、衣服、被褥、生活用品等,由新娘的兄弟在收到男方礼物的当天,送到男方家里。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里要贴大红喜字和对联,堂屋墙正中挂着阿拉伯文写的一段(古兰经),两边是阿拉伯文条幅。一大早,男方的内亲们都跪在堂屋里,听阿訇跪着朗诵(古兰经),祈求真主赐福。念完后,婚筵的首席要招待阿訇。
新郎在陪郎、媒人的陪伴下,于饭后坐轿(或骑马、走路)来到新娘家迎亲。当到达新娘家的时候,新娘家的大门却是关闭的。陪郎即上前代表新郎叫门,并说一些祝贺、感谢的话,等女方家大门打开,新郎等人才能进入新娘家。女方家对迎亲的人们非常热情和礼貌,进茶点时让新郎坐上席,要上三道槟榔、三道糖茶款待迎亲者和陪同的客人。茶点过后,又上一道牛肉冷片、一碗凉鸡和一条鱼。鱼上了桌,就意识着迎亲者可以迎走新娘了。这时候,由陪郎和媒人周旋,让新郎起身并向女方父母行礼,使新娘坐进轿子,然后启程上路。新娘的兄长或弟弟要扶着新娘轿子的轿杆,送出一段路程后才返回,也有一直送到男方家的。
新娘到达男方家后,由两位女性老人打开轿帘,拿一小碗红饭喂新娘吃,红饭拌有松仁、瓜子和芝麻,意为早生贵子,多子多孙。新娘吃完,下轿后,由两个姑娘搀扶进门。新娘一手捧赫听(古兰经)选段及圣训选,一手提钱,意为祈求真主赐福,把幸福和钱财带到新郎家。这时候,新郎在新房门口迎接新娘。新娘进入洞房后,将从娘家带来的红纸包裹的喜糖分送给贺喜的人们。接着宴请宾客,一般是吃牛八碗,八人一桌,有时还加几蝶小菜。席间,有专人给宾客加添饭,服待十分周到。
结婚仪式一般于晚上举行,堂屋里红烛高照,坐着双方父母、亲戚和宾客。婚礼由阿訇主持,他先问新郎新娘是否愿意结为夫妻,当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念《古兰经》中的“喜经”部分,接着抓起桌上的松子、瓜子、红枣之类撒向新郎新娘,并让新郎新娘用衣襟接住。喜果撒过后,阿訇又对新郎新娘进行训导性的讲话,教育新婚夫妇要尊敬父母,要互敬互爱,诚实勤劳,不做违法之事等,同时还讲述一些回族的礼俗、历史和美好的传统。婚礼结束时,在阿訇的主持下,大家一起感谢真主。
婚礼结束,新郎家以茶点、糯米饭招待阿訇和宾客。
第二天,新娘要回门。这天,新娘家要宴请亲朋好友和宾客,新郎新娘要和女方亲友们见面。当晚,新郎新娘要回到男方家。
第三天叫复门,新娘单独回到父母家小住。至此,婚礼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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