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南宁11月19日电 (庞革平、宁国用)为抢救传统村落,广西近期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针对很多传统村落自然损毁、人为破坏严重的局面,广西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社会投入机制等,自治区本级安排了每个传统村落10万元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并把部分传统村落纳入广西特色文化名村和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分别安排每村400万元和150万元进行保护修缮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满足农民住房需求、避免拆旧建新方面,广西加强传统村落中集体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农民有新建住房需求时,能够调整土地易址新建,避免历史建筑遭受破坏;针对缺乏技术支持导致建设性破坏的问题,广西从自治区到市都成立了由民族、文化、文物保护、规划、建筑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挂点联系传统村落工作机制,实行专家驻村指导,基本保证了技术指导全覆盖;监管方面,建立中国传统村落项目管理责任制,依托信息化系统,对项目管理实时监控。
下一步,广西将出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