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田建文介绍,栖息在西藏的藏羚羊种群数量由1995年的5万只左右增加到目前的15万只以上,越冬的黑颈鹤由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3000只左右增加到了8000只左右。
为了更好地保护珍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近年来西藏建立了涵盖湿地、森林、荒漠等各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1处,保护区面积达到4110多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19%。
保护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和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恢复性增长,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伤害家畜情况时有发生。为减少野生动物对群众造成的经济损失, 2007年起西藏自治区在全国较早的实施了野生动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政策,出台了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已经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达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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