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活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沅陵县林业局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该局对全县25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逐一进行清查,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养殖条件、技术能力、经费保障、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督促业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野生动物安全和公众卫生安全。
对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核准证》后一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注销其《驯养繁殖许可证》。同时,对存在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与观众近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等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该类活动;排查非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运输各类保护物种的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对新建的还未办证的驯养繁殖单位,限期办证,逾期不办证的,坚决取缔。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