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河北省地方标准2011年版本基础上的再修订。新标准参考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的指标值,设定了河北省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某些指标值严于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例如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SO2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标准是180mg/m3,河北省标准是160mg/m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河北省首次制订。水泥工业确定的污染物控制指标有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等。其中,水泥生产中Ⅱ时段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中的二氧化硫和NOx排放限值均严于国标中现有和新建企业执行的限值。玻璃工业主要指标限值严于国标。如:河北省确定的玻璃熔窑颗粒物、SO2排放限值分别是30mg/m3、250mg/m3,国标规定是50mg/m3、400mg/m3。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