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下发了《关于2014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情况的通报》,甘肃省27家企业榜上有名。
27家企业中,两家未公开pH、COD、生化需氧量等9项指标性监测数据,3家未公开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数据,3家未公开COD、氨氮监测数据,4家未公开废水流量、粪大肠杆菌属监测数据,7家未公开噪声监测数据,8家未公开自行监测方案。
为消除个别企业侥幸心理,督促27家被通报企业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推动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监测体系考核再上新台阶,依据《企业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决定对这些企业分别处以罚款,限时公开信息。
此外,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将把27家违法企业列为关注对象,列入环境保护大检查省级重点督查企业范围,进行不间断的督查、巡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信息全面公开。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将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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