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一资金将根据各地学前教育适龄儿童规模、财力状况、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规模及适龄儿童入园率等因素测算分配,用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上述资金将统筹用于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以及通过公建民营的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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