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举国上下不断强调文明出行,国家旅游局及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倡导文明旅游的专门规定,相关部门也通报和曝光了一些不文明旅游行为。然而,在这种背景之下,不文明旅游行为仍然屡见不鲜。
应当说,此前出台的一些制止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制度其设计初衷是好的,并且在相应的惩戒措施上也显得并不手软。比如,此前国家旅游局依据《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了11名游客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但关键是,这些人的教训并没有换来太多人的警醒,其中的原因不得不深思。
笔者以为,之所以会出现硬杠杠吼不住老毛病的现象,主要是相关部门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监督监管和教育引导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就监督监管来讲,偌大的旅游市场、成千上万的游客,仅靠旅游部门监督、媒体曝光和公众吐槽来对不文明旅游行为实现全覆盖显然不够。尽管不少景区里、车辆上有电子眼等监控设备,但其中的监控录像、图片等由谁来梳理?发现的不文明旅游现象交由谁来问责?这些仿佛都未有明确的规定。一言以蔽之,在对游客的监督监管上,还存在力量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公民的旅游文明素质正在提升。但是,游客成熟度的提高是一个漫长过程,尤其是一个人在陌生的环境下,自我约束力容易下降,加上从众心理,一些不文明行为会跟着别人表现出来。而要改变人们的这种心理,制度上的调节必须及时跟上。这就要求,相应的监督监管和教育引导措施必须强势发力,一方面,应整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力量和资源,拓宽监督领域和范围,尽可能实现对旅游行为监督的全覆盖;另一方面,应将文明旅游纳入公民道德建设的整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人群开展教育引导,让他们养成文明旅游的行为自觉。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倾听各界声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以创新举措换得旅游市场风气的好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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