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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酒驾男拘留所上吊 警员或因业务过失致死罪被判5年

据台媒报道,酒驾累犯许启贤8月31日晚酒后骑车被逮,讯后留置台中乌日分局拘留所,昨(1日)凌晨3时30分,他竟以运动裤裤带上吊身亡。事发时值班警员江志成疑打瞌睡,在30分钟后才察觉,检方下周将传唤江志成。律师指若江失职致人犯身亡,恐触犯业务过失致死罪,最高可处5年徒刑。

  警方调查,死者许启贤(29岁,毒品、公共危险前科)是建筑工,曾有两次酒驾纪录,最近一次被判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尚未执行。8月31日晚6时许,许男又酒后骑车,行经台中市沙田路时被捕,酒测值0.33毫克。警方以公共危险罪做笔录,因预定昨早才要将他移送台中地检署,故先留置乌日分局拘留所。

  昨清晨4时,拘留所值班警员江志成(49岁)发现许男坐姿怪异,上前察看,发现他用裤带上吊,赶紧解开裤带并送医,但抢救仍不治。

  警方事后调阅拘留所监视器画面,发现昨凌晨3时30分许男上吊,江志成隔着铁栏杆坐在许男对面,疑因打瞌睡,未能及时制止。不过,江志成否认打瞌睡。

  检方指,许男家属对死因没意见,但对江志成颇有微辞,要求还原真相。检方下周将传唤江志成,厘清有无打瞌睡,及其行为与许男上吊有无因果关系。

  警方表示,江志成前晚8时上班,原定昨早8时下班,他曾执勤前喝酒被列辅导对象,前晚上班前进行酒测,酒测值零,事发后警方为求慎重再做酒测,依然是零。

  乌日分局副分局长蔡期望说,依规定人犯入拘留所前应搜身,包含刀械、眼镜、零钱等物品都由警方保管。警方在许男入所前有落实搜身,没想到他拿裤带上吊。律师表示,若因打瞌睡疏忽人犯上吊,恐触业务过失致死罪,最重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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