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7月21日电 据福建省侨办网站消息,近日,泉州市外事侨务办、泉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并印发了《华侨来泉定居办理工作规定》,明确了华侨回国定居的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工作时限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华侨到泉定居,保护华侨权益。
根据规定,一是华侨赴泉定居时限由原来的“申请之日前一年起在国内连续住满60天或累计住满90天”缩短为“累计住满15天”;二是扩大华侨投靠亲属的范围,即申请人或直系亲属在拟定居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均可申请;三是提升为侨服务水平,泉州市将华侨赴泉定居的审批权下放至各县(市、区)侨务部门,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自2013年9月以来,泉州市共受理华侨赴泉定居申请4200件,办结4197件,办结率达99.93%,各项数据在全省均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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