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报称任职侍应的被告陈柏洋
新时社网9月27日讯(记者邓滔报道)首宗旺角暴乱案件昨日率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涉案的热血公民成员(俗称“热狗”)陈柏洋维持否认“袭警”及“拒捕”两罪。受袭警员作供称,当日小腿及胸口先后遭被告以胶樽袭击,并因被告拒捕而双膝落地擦伤。案件今早再续。
警员被胶樽击中感痛楚
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30岁),报称任职侍应,他被控以一项袭警及一项拒捕罪。控罪指,被告于今年二月九日在弥敦道袭警,及抗拒一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受袭警员关光华作供称,当晚看到弥敦道的行车线被垃圾箱、金属回收箱等杂物阻塞,又看到有人放火烧杂物,遂与同僚上前驱散人群,并搬动回收箱。其间,前方一名戴口罩的男子,向他投掷一个装有透明液体的胶樽,击中其左边小腿,令他感到痛楚,他喝止该名男子说:“唔好掟嘢”。惟该男子即时拾起另一个胶樽掟向他,并击中其胸口。
该男子其后欲走到人群里,关见状,即时停止搬动回收箱,上前将男子拘捕。拘捕过程中,该男子不停扭动上身,又撞向关及踢其小腿,令他一度失平衡,双膝落地,但该男子最终都被制服。关表示该男子就是被告。
关光华在庭上一度被辩方质疑他并不知道谁是施袭者,并指他当日所拘捕的被告人陈柏洋并非掟水樽的人,而是刚好路经案发地点而已,但关光华均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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