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报8月31日讯 (记者邓滔)旺角大年初二(二月九日)凌晨发生暴乱,律政司早前将其中三名被告案件合并处理。有关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答辩,三人维持不认罪。检控官罗天玮透露,会就案件传召20名警员作供证人,预计审期为10天,定于明年二月六日开审,另安排于一月六日预审。
三名被告依次为许嘉琪(22岁、学生)、麦子曦(19岁、学生),以及薛达荣(32岁、厨师),他们被控以一项“暴动”。控罪指,三名被告于2016年2月9日,在香港九龙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控方昨日在庭上表示,会传召20名警员证人,当中12名证人与缉捕有关;另外八名证人则以证明证供及证据的连锁性。控方又会分别呈上两段由警方拍摄的片段、四段新闻片,以及第三被告录影会面纪录。辩方则表示,会争议有关会面纪录,及三人在案中身份。
法官质疑控方如何证明各被告当日有份参与暴动,控方表示,各被告当日在现场被捕,更有被告曾向警察掟竹。另外,法官又质问控方,会否考虑传召拍摄新闻片的电视台摄影师,但控方指出现阶段有充分证据证明片段的呈堂性,故不会传召有关摄影师出庭作证。
最后,控方又在庭上透露,另有两宗案件会于稍后时间由裁判法院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当中共涉及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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