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派团体民阵昨日宣称明年一月一日举办元旦大游行,沿途发动捐款,为正被司核覆核的立法会当选议员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梁国雄筹募打官司费用,并要求律政司撤销有关诉讼。
民阵举办的元旦大游行近年师出无名,加上反对派内部四分五裂,所谓大游行不过又是一场占据马路、妨碍交通的闹剧而已;而且,部分参与者动辄突然改变游行路线,前往中联办进行冲击,最终演变成与警员的暴力冲突,影响十分恶劣。
而且,此次大游行出现了反释法和声援四名被覆核立法会议员的议题,还要进行现场筹款,情况可能更混乱和失控,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警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能允许进行通知书批准范围以外的活动。
事实是,在公众地方进行筹款活动,包括卖旗仔,一向都有严格的法例规定和管理,相关机构团体必须向社会福利署、民政事务署等部门提出申请及获得批准,始可进行,筹得款项亦要交由认可核数师处理。
然而,近年反对派动辄上街游行之外,还会在行人路摆街站、设立筹款箱,向公众途人进行募捐。但这些募捐行动所为何来?善款去向又如何?却往往只是混帐一本,捐款者根本无从得知。年前学民思潮黄之锋成当红炸子鸡,在游行中捐款源源、塞满胶箱,但其后被网友质疑款项帐目不清、下落不明,引起极大争议和反响。
而更重要的是,明年元旦大游行,由占中搞手朱耀明、陈健民发起的守护公义基金将会为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长毛四人进行筹款,协助他们就政府提出的议员资格司法覆核打官司,这就令到游行性质变得政治化和严峻,成了反对全国人大释法和可能涉及藐视法庭的违法活动。
事实是,刘小丽等人被特区政府就四人的宣誓问题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排期明年初审理,而在此之前,全国人大释法,阐明特区立法会议员等的宣誓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和立法会议事规则进行,要完整、准确、严肃、诚恳读出全部誓词,但四人中,刘小丽以一字十顿的龟速读出、姚松炎在誓词中加入民主自决、罗冠聪提高尾音以否定语气读出国名、长毛则打黄伞撕文件样样做齐,如此明目张胆、事实俱在的乱誓拒誓、违规违法,尊贵议员的位子还想坐得下去而不被依法褫夺?
在此情况下,市民途人如一时好心或不及细想,就把红底、金牛投入捐款箱去,岂不是变了助纣为虐,支持刘小丽等人搞乱立法会。抗衡人大释法和破坏特区法治?这对一国两制和港人福祉又是福还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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