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北京12月5日电 (周乾宪)“华侨可以买产权房吗?如何办理身份证?怎么参加社会保险?”华侨关女士在福建莆田侨法宣传活动上向工作人员咨询了一系列问题。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务院侨办以此为契机,下发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各级政府侨务部门开展了侨法宣传教育活动。
据悉,侨法宣传多采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侨务政策法规宣传册,以及配备工作人员解答群众咨询的形式。以莆田为例,此次该市侨务系统现场共接受侨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咨询1200多人次,发放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1500册。
“对于新近颁布实施的华侨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部分华侨不太熟悉,无法选择有效的途径和方式依法维权。”长期研究涉侨法律法规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建议,侨法宣传应加大力度,形式多样,进一步深入人心。
过去华侨在国内面临身份证明等诸多问题。为此,广东、江苏、福建、贵州、上海、湖北六省(直辖市)陆续出台了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各地立法步伐不断加快。
刘国福认为,法律的权威还是在于执行到位。侨法的实施涉及社保、教育、产权、投资等领域,离不开与出入境、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同。他建议各地侨办单一窗口受理,与各部门密切合作,提高效率。
广东省侨办今年起在全省支持建设了一批“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侨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业务;为侨界群众中的困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刘国福表示,地方性的立法尝试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法律借鉴,但从本地区的特色和需求出发,也就意味着各地华侨享有的权利不同,而全国性的综合立法才能推进华侨权益保护更加公平和平稳。
第五部华侨华人蓝皮书也指出,地方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仍显零散,法律层次低。目前还没有关于保护华侨权益的全国性专门法律出台。
全国政协委员王亚君曾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国内权益保护法》的建议。她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时期,对华侨权益保护进行立法,是贯彻宪法精神的需要。
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这也是服务国家战略大局的需要。”王亚君强调,归国投资创业、科技创新的新侨日益壮大,侨情的新特点、新变化,产生了新的利益诉求、涉侨矛盾,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她期待全国性的华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早日出台,“这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需要各方继续努力。”
可喜的是,国务院侨办正在牵头起草国家层面的华侨权益保护法,将与有关方面共同推动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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