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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港独”百害而无一利

  新时社网8月5日讯(记者龚学鸣)选举主任裁定六名主张“港独”立法会参选人提名无效,引发部分人士质疑。多名参选立法会的候选人认为,“港独”对香港百害而无一利,选举主任有权作出裁决,认为有关争议毋须人大释法。

  九名立法会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候选人昨早出席电台选举论坛。谈及有主张“港独”参选人被取消参选资格,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港独”对香港而言,不是一个选项,“搞‘港独’百害而无一利,是死路一条”,而立法会议员必须拥护基本法是清晰前提,选举主任有权依法处理。至于被取消参选资格的“本民前”发言人梁天琦声称会向法院提出选举呈请,李慧琼相信法院能够处理,对法院有信心,又认为人大释法是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利,但现时看不到有释法需要。

  对于有人质疑选举主任无权取消候选人资格,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指出,选举主任有责任判断提名人是否符合参选资格,而“港独”违反基本法,推行“港独”是冲击基本法和摆全港700万名市民上枱行为。他又认为,梁天琦不会因为签署拥护基本法确认书而改变支持“港独”立场,“如果现在梁天琦告诉你不主张‘港独’,这里(论坛)所有的人都唔会信,好似赌仔话戒赌你都唔信啦”。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王国兴则认为,若选举呈请问题未能处理,要人大迫不得已释法也是无可厚非。

  参选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的候选人名单还有陈琬琛、梁耀忠、涂谨申、邝俊宇、关永业、何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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