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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社评:“港独”不能当选委 政府必须严把关

  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已定期下月十一日举行,届时一千五百三十九位已报名人士中将会有一千二百人成为选委,在明年三月负责投票选出下任行政长官。

  选委会的代表性和重要性,已不容置疑。根据基本法附件一,本届选委会由一千二百人组成,分别来自工商金融、专业、社劳宗教、政界四大界别,他们既是特首选举的投票者、亦是特首选举的提名人,权责之大之重,可想而知。因此,在一些界别,选委身份之争,激烈程度不下于选立法会议员。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日前刊宪的本届选委会候选名单中,赫然有三名港独分子跻身其中,他们是伞兵组织成员陈泽滔、王百羽,两人循资讯科技界出选,及在高教界出选的科大学生刘昕隽。三人都公开发表过港独言论,陈泽滔参选立会时更曾公开拒绝签署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确认书。

  由港独分子选特首,也可谓太阳从西边出来,奇哉怪也,而这当然是绝对不可以容许发生的事!

  事实是,选委会选举,首先就是整个特首选举的组成部分,不是一项单独存在的选举;因此,毫无疑问,选委会选举的要求和准则,必须也必然要和特首选举保持一致,不可能出现两种要求和两套准则。而特首选举,参选人的首要条件是爱国爱港,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一旦当选后必须向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而基本法开宗明义第一章第一条,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部分。如此怎麽可能想像:一名港独选委可以选出一位反港独特首?

  如果容许这种事情出现,则不但贻笑大方,而且整个特首选举的严肃性以至合法性,都可能出现大问题,包括选出来的特首是否会获得中央任命都可能成疑。

  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关系到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特首必须爱国、必须效忠,选委也就同样必须爱国、必须效忠。这不是人数多寡的问题,就算混进选委会去的港独分子只是三九两丁七,难成气候,也不可以。

  事实是,眼前特区的政治形势,已到了寸土必争、刀刀见血的严峻地步。眼前的特首选举,反对派和他们背后的主子,明知成为特首候选人已是不可能的事,争夺选委位置就成了他们的主要目标。眼前,反对派已经一再扬言,本届选委会要抢占三百甚至四百席,务必要把坚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反对港独的梁振英拉下来,不许其连任。

  特首之争,首先就是选委会之争。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释法已经明言,不能容许港独分子进入权力架构。政府应严格把关,不能坐视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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