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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李康“入常” 广西省委班子再迎女将

李康

  人民网北京11月20日电 (唐嘉艺)据《广西日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李康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据人民网地方领导资料库显示,李康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现任班子中继唐仁健、蓝天立之后,第三位由政府副职出任的常委。

  李康同志简历

  李康,女,壮族,1957年5月生,广西扶绥人,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经济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副教授。

  1973.10 广西田阳县插队知青

  1975.12 广西百色地区招待所工

  1978.02 广西民族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1 广西民族学院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1990.12 广西民族学院外语系党总支代理书记、书记,副教授(其间:1992.09-1992.11自治区党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3.0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5.12 广西南宁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6.01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03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6 广西南宁市委副书记

  2000.07 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1997.10-2000.08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现代经济与决策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09 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2.03-2003.01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4.02-2006.01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史专业学习)

  2008.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兼)

  2015.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兼)

  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七、十八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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