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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正常范围内老乡、校友、战友聚会不违纪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可不可以参加老乡会引发党员群众热议。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2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网站访谈时表示,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三五个朋友、校友、老乡聚一聚,很正常。

  条例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马森述指出,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所谓违反有关规定,是指违反了2002年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马森述说,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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