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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鼓励生育政策:给津贴、发补助、设公共保姆

  新时社网10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吴生林杨思萍)为了鼓励生育,台当局近年来不断推出优惠及扶助政策。

  台湾卫生福利部社会局家庭署署长简慧娟向导报记者介绍,从2009年,台湾就开始实施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制度。台湾民众凡依法参加就业保险,年资合计满1年以上,在子女满3岁前,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即可享有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的权益。为了育婴不上班,每个月还可以拿到工资60%的收入。而按照规定,台湾民众每一子女最长发给6个月津贴。若夫妻两人都符合请领资格,可先后提出申请,合计每一子女最长可请领12个月。

  简慧娟介绍,台湾还有一项政策托育费用补助。根据规定,如果生育小孩的家庭雇用有保姆证的保姆照料小孩,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一般收入户,政府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新台币,下同)、4000元、3000元的补助;雇用没有保姆证的保姆,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一般收入户,政府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补助。即便自己带,不雇保姆,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一般收入户,也可以分别获得5000元、4000元、2500元的补助。这些补助持续到小孩满2周岁为止。此外,还有各种有关育儿的免费培训等。

  当然,这些都不包含各地市的鼓励政策。比如,台湾新北市政府为鼓励生育,2013年8月1日起,对于生育第三胎的家庭,0至6岁的婴幼儿,将实施挂号费减免的优惠政策,此外还将提供婚后孕前免费健康检查。为解决年轻夫妻的负担,市政府还发放每胎2万元生育奖励补助金,及每月3000元至5000元的育儿津贴等。此外,台北市正在力推社区公共保姆制度,以小型的公托中心取代动辄数十人的托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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