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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台北捷运拍裸照,检方认为不构成犯罪?检察官:台湾没那么保守

  新时社网(微博)9月10日讯 综合台媒报道 台湾某网络论坛去年大玩“裸拍族攻入台北捷运”,不少露点照片流出,引发台湾舆论大哗。不过昨天,台北检方公布司法处理结果,宣布不起诉“捷运裸照”主角,理由竟是“台湾没那么保守”。

  台北士林地检署认为这些照片无虐待、人兽交画面,也须加入会员才能观看,处分不起诉。检方表示,台湾社会没那么保守,不是裸体就违法。检察官认为不构成犯罪,主要是认定这些照片并没有足以使人恶心、厌恶的感觉,图片也没有刻意强调生殖器官或性暗示。

  去年9月,有人刊登一名女子在台北捷运先啬宫站裸露性器官的照片,舆论哗然。台湾警方从论坛会员的IP地址查出相关人员身份,也抓到同样上传裸照的廖姓会员和陈姓“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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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法院不归我管

  去年一名女子在台北捷运上拍裸照,近日经台北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裁定不起诉。这令台湾网友想起不久前,台北市政府因找日本AV女优波多野结衣拍摄悠游卡封面遭到极大批评的事儿。昨天,面对台湾媒体的无厘头提问,台北市长柯文哲表示,法院不归他管,但还是要按照捷运公司规定办理。(台湾东森新闻)

台网友:台湾司法太难懂

  导报讯 (记者 燕子)在台北捷运拍裸照判无罪,AV女优出现在悠游卡封面上却惹来骂声一片。同为女性,受到的待遇咋就差别这么大?对此,台湾网友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拍裸照被判无罪的理由“太扯”,也有人替波多野结衣打抱不平。

  @Amayi_gou:柯文哲说得没错啊,行政权怎么干预司法权?

  @景永览天:因为裸照不会引起人的欲望所以无罪,这名女子是不是应该觉得很羞愧。

  @大叔雄:那所以台北市其实是受到林志玲的压力,所以才会封杀“暗黑林志玲”?

  @yankee:台湾人就是这样啦,该保守的不保守,该开放的不开放。

  @兔君33的帽子:台湾的司法真的太难懂,台北的市长真的很滑头。

  @啾意浓:有点替波多野结衣委屈,明明她并没有做什么事,结果人人喊打;做了出格事情的,反倒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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