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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大整风” 受贿折合5400元人民币即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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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社网9月15日讯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韩国人事革新处近日宣布:“本月底将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00万韩元(约合5400元人民币)以上的财物或招待,公务员实施无条件罢免或解职的公务员惩戒令施行规则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

  修订案还规定如果公务员首先要求提供财物等,其金额即便未满100万韩元,也可以予以罢免或解职。如果被罢免和解职,其后5年和3年间不得被任用为公务员,公务员年金和退休金也会将减少。

  中央政府对公务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统一的各金额惩戒标准,还是第一次。截止目前,各机关的标准不同,适用方法也各不相同。虽然有国民权益委员会的公务员行动纲领运行指南,但标准并不明确,而且只是“建议规定”,各部门不使用就不了了之。

  检察院称,按内部指南,通常在收受3000万韩元以上的贿赂时,申请逮捕令。检察院方面人士表示:“要考虑的事项很多,因此并没有申请逮捕令的标准金额。”“属于公务自己要求提供贿赂等性质恶劣的情况的,就算贿赂金额为1000万韩元以下,我们也申请逮捕令。”

  这次修订的规则是与“金英兰法”另外新设的行政处罚,“金英兰法”是在公务员等收受100万韩元以上的财物时将受到刑事处罚的法案(关于禁止不正当请求及收受财物等的法律)。人事处人士表示:“为了确立公职人员的纲纪,要加强奖罚分明。”“将对公务员的酒驾、性犯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等三大违法行为的惩戒,提升到法律允许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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