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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7年办10次会谈协商越来越深入细致


  新时社网(微博)8月25日讯 两会第11次领导人会谈,备受期待。回溯过往,自2008年恢复商谈至今,两岸两会已举行10次会谈,签署21项协议,并达成多项共识和共同意见。

  2008年6月,海协会与海基会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中断9年之久的制度化协商。时任两会领导人陈云林、江丙坤在北京签署了“两岸包机”、“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同年11月,陈云林率团访台,两会领导人第二次会谈签署了两岸空运、海运、邮政、食品安全四个合作协议,两岸由此基本实现直接“三通”(通邮、通航、通商)。

  2009年4月,两会领导人第三次会谈在南京举行,签署了“空运补充协议”、“金融合作协议”、“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并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原则共识,两岸至此实现全面、直接“三通”。

  同年12月,陈云林与江丙坤在台中举行两会领导人第四次会谈,签署了“渔船船员劳务”、“农产品检疫检验”和“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

  2010年6月,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在重庆举行,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岸经济关系跨入新纪元。

  同年12月,陈云林与江丙坤在台北举行两会领导人第六次会谈,签署了“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

  2011年10月,两会领导人在天津举行第七次会谈,签署了“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

  2012年8月,陈云林与江丙坤在台北举行两会领导人第八次会谈,签署了“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和“两岸海关合作协议”。

  2013年6月,新任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新任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在上海举行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签署了“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并就解决金门用水问题达成共同意见。

  2014年2月,陈德铭与林中森在台北举行第十次会谈,签署了“气象”、“地震监测”方面的合作协议。

导报特派记者 燕子 林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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