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7月15日讯 八仙乐园发生粉尘爆炸意外,台湾“内政部”原本打算规范未来在公共场所喷洒可燃性粉末,都必须经过主管机关许可,但因相关单位仍有疑虑,最后决定都不予许可,且已完成公告,自即日起实施。
新北市八里区的八仙乐园6月27日晚上发生尘爆意外,造成约500人受伤。
“内政部”6月29日邀“环保署”、“卫福部”、“劳动部”、“法务部”、“消防署”等相关单位,讨论可燃性粉末管理,决定未来在公共场所,不分室内或室外,若要办理体育、休闲等聚众活动,以机器喷放或人工喷洒可燃性的微细粉末,一定要经过县市主管机关许可。
不过,因相关单位担心若经许可后仍出问题,“内政部”最后决定全面不予许可,并已完成公告,自即日起实施。
“内政部”公告指出,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的场所办理运动、休闲活动或其他聚众活动时,喷放(洒)可燃性微细粉末的行为,是“消防法”第14条易致火灾的行为,主管机关应不予许可。
“内政部”公告说,可燃性微细粉末是指任何细微分割的固体物质,当散布于空气中并遇明火、静电、火星、火花等热源,有发生燃烧或爆炸危害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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