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基本工资已经调高到时薪新台币120元,不过屏东万峦乡1名初中毕业的15岁女童,到当地1家知名连锁饮料店打工,店长只给时薪新台币60元,而且每迟到1分钟就要被扣10块钱,每天工作从早上8时到晚上8时。
店家还规定,未满1个月离职也要扣钱,女童工作8天,换算下来一共68小时,只领新台币1000多元。
这件事被屏东县政府劳工处知道后,派员前往稽查,发现店家违反了4项“劳基法”的规定,包括童工不能工作超过8个小时、不能夜间工作,劳工处表示,这两部分“违法”,最重可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县府已“依法”将店家移送法办。
另外,这名女童虽有经父母同意,但父母没签同意书,也违反“劳基法”规定,还有时薪没有达劳基法规定的新台币120元,2项都“依法”可罚新台币2万元至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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