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hiphilo:不要犯法,就不会被关;没被关,你想住多大的地方就住多大!
@jason740312: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学习美国俄亥俄州法官,以眼还眼。既公正又不用浪费纳税人的钱养一堆恶人。
@spark3748:想要提前出狱,就要接受监控,这是双方你情我愿的约定,应该与妨害人权不相干吧?
@Chin-Hao Lee:只说自己的羞辱跟愤怒,却没想到自己犯的过错跟造成对方的痛苦。这样的人,根本没资格说话。
@Davis Tsai:啰唆,怕戴脚镣那就回去把牢坐满。
@sbala:电子脚镣被看见,罪犯很羞愧?那干坏事时,他们良心跑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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