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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差未阻游客下水女导游遭起诉

   新时社网(微博)6月4日讯 罗姓女导游去年6月24日带逢甲大学光电学系一年级甲班学生28人,到恒春南湾游玩,当时海象不佳,沙滩上也已经广插红旗禁止游客戏水,罗女身为导游竟未劝阻学生任由下水,致使萧姓和涂姓学生溺毙,屏东地检署依业务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出,当时浪高在1公尺以上,不宜下水,沙滩上也广插红旗禁止游客戏水、游泳,罗女未劝阻学生,学生下水后被大浪卷走,有人很快被救回岸上,但萧生在距岸约15公尺处被发现时已死亡;涂生虽被救起,但急救后仍不治身亡。

   罗女供称,当时是学生要求去南湾沙滩玩水,在车上也有叮咛学生要注意安全;当天天气很好,南湾柜台人员也未提及海象不佳;因为沙滩游客多,又有遮阳伞,所以看不到红旗。

   但检察官调查,依垦管处公文,当时沙滩上有10支红旗,也有立即广播禁止游客下水,学生拍到的照片也能证明当时浪很高;另也有学生作证,当时是罗女带领学生至南湾沙滩游玩,并未说明安全事项。

   检察官认为,虽然是学生变更行程,但罗女身为导游,应依原定旅游契约拒绝;到海边戏水、游泳应注意风浪,此为常识,罗女自顾在一旁休息而未尽其安全维护义务,与被害人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因此依刑法“业务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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