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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公布逃往泰国11中国贪官资料 不容许在泰国逍遥法外

  新时社网5月12日讯 据《联合早报》报道,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日前发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引起泰国媒体的关注,当地一些华文媒体特地把通缉令中可能潜逃往泰国的中方人员进行了统计,一共列出了11名巨贪。

  《星暹日报》将这11人的照片、姓名、年龄、籍贯、职位和外逃时间详细罗列,并呼吁公众见到他们应立刻报警。

  目前中国境外追逃有四大路径:引渡、移民法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在至今与中国达成引渡条约的30多个国家中,泰国走在前列。

  从1992年中国颁布《关于办理引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引渡作为境外追赃追逃的重要手段后,次年中国即与泰国签署了首个双边引渡条约。

  据报道,2002年,挪用公款4亿元人民币(约8700万新元)的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原总经理陈满雄夫妇从泰国被临时引渡回中国,成为中国根据两国引渡条约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从1995年陈满雄夫妇因涉嫌贪污犯罪被立案到2008年最终被从泰国引渡回中国,这个“中泰引渡第一案”历经了13年的波折。

  1999年,中方才获得了外逃的陈满雄夫妇在泰国的信息。原来,陈满雄夫妇经澳门、新加坡逃到泰国,选择在清迈靠近金三角地区居住。陈满雄还为自己和妻子进行漂白整容。1999年8月,他们已花钱买到了泰国籍居留证,改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利用在中国的犯罪所得,他们竟做起赌场和珠宝生意来,成为当地富翁,甚至还被冠以各种头衔,混迹于当地名流之中。

  泰方1999年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的罪名,将陈满雄夫妇正式拘捕,泰国法院判处陈满雄夫妇有期徒刑。

  泰中法学会会长、泰国司法部顾问刘华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泰国不会容许这些人在泰国逍遥法外。相信泰中之间在司法、外交程序层面都会开展紧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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