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台湾 >> 宝岛万象 >> 价值观变了!少女下海玩滴蜡烛

价值观变了!少女下海玩滴蜡烛

  新时社网(微博)5月15日讯 据台媒报道,高雄市警方破获一起毒趴案,不但逮到有未成年少女下海当“传播妹”,背后更有集团主嫌用毒品控制少女行动。集团要求少女坐台时要穿得辣之外,每周还得工作5天不得跷班,否则会进行罚款。警方发现少女们很敢玩,脱胸罩、滴蜡烛都有,甚至还有少女认为钱好赚,介绍朋友一起下海。

  凤山分局表示,涉嫌控制少女的34岁夏姓男子,在仁武区成立一间“杰鑫传播公司”,他另聘25岁的杜姓男子当“马伕”,负责载运未成年少女,夏男甚至还会提供毒品给少女们使用。

   夏男利用未成年少女追求名牌、爱慕虚荣的心理,透过旗下小姐找来未成年的朋友或学妹加入当传播妹;公司规定客人叫传播妹低消至少2小时,每小时1千元,其中公司获得3成、传播妹分7成;但规定传播妹上班至少得穿短裙、高跟鞋,一周至少上5天班,若跷班则要罚2千元。

   不少少女见钱好赚,纷纷还介绍同学或朋友一起参与;警方调查发现,夏男还有教战守则,藉口躲避警方查缉。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