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再次明确重申:二〇一七特首普选必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八.三一决定落实,“决定”不可能收回,“五步曲”也不会重启。
会上,反对派议员就政改及“自由行”等经济民生议题,对特首进行肆意攻击,梁振英有备而至、不慌不忙,一一予以回应及驳斥。其中,梁振英指出:“作为政府和特区的领导人,我有责任根据基本法和香港其他法律来施政,亦有责任在政治上‘是其是,非其非’。”
从答问大会前一天呼吁选民用选票把“拉布”议员踢出议会,到昨天会上的唇枪舌剑、“寸土不让”,梁振英显然是在政改“生死存亡”关头决定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来力推政改、打破“捆绑”阻挠,以至“兵戎相见”也在所不惜。
这一决策是正确和必要的。时不我与,如果今天还不“打开天窗说亮话”,还不对反对派的违法谬论予以彻底揭穿,则不但不利于方案的提出和通过,就是广大市民也会继续被什么“真普选”、“假普选”之类的伪命题牵着鼻子团团转,莫衷一是,甚至相信八.三一决定可以收回这样的鬼话。
因此,眼前当务之急,是必须在全港市民中进一步重申和明确,要“一人一票选特首”,就必须按照“八.三一”,否则就只能原地踏步,没有其他途径、也不会有“奇迹”发生。
就此一大前提,经过中央、特区政府和建制派人士一年多来的努力,反覆解说、晓以大义,目前在市民中的接受程度显然已佔到主流位置,大部分市民最少已知道中央贊同普选、知道有个“八.三一”不可逾越,在认知上已有一定基础,并不盲目抗拒。因此,未来到立会表决之前的一段日子,进一步宣示“只有依法、才有普选”就是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事,切不可再在此一大是大非问题上予人有任何犹疑以至遐想的空间。
而在此一前提下,作为特首的梁振英,其宪制责任就是十分重大和不容含糊的。
近日来,有不少人士出于各种不同想法,建议特区政府进行大规模的民调,或与泛民建立新的对话平台,争取方案通过;反对派如公民党梁家杰则扬言要向梁振英“下战书”,一对一辩论政改。
事实是,所有这些要求和建议,不论出发点如何,都是不切实际、也是不可以接受的。正如前述,二〇一七普选特首必须依法、必须依“八.三一”,此一原则现阶段是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对“八.三一”,认同、接受的已毋须民调、毋须再辩,抗拒、对立的则再民调、再多辩也无益,如此又还有什么举办的必要?难道民调结果是什么“六对四”或“一半一半”,“八?三一”就要推倒重来再作考虑?让梁振英和梁家杰站在一起辩论政改,一个是依法普选,另一个则连最起码的基本法和人大决定也不承认,非“公民提名”不可,梁振英与之辩论,岂非等同拆“八.三一”的台,向违法谬论妥协?
事实是,特区政府和梁振英,只有继续站稳依法普选的立场,对违法谬论予以迎头痛击,不须民调,不须辩论,选民也会更多的站到依法普选一边,反对派议员也必将陷入断送普选、大失人心的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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